本發(fā)明涉及終端設備技術領域,尤其涉及一種終端設備。
背景技術:
圖1和圖2所示為目前手機等終端設備上的攝像頭模組的一個簡單的結構示意圖。如圖1和圖2所示,目前終端設備上的攝像頭模組主要包括鏡頭組件11及攝像頭主體組件,其中,所述鏡頭組件11主要用于捕捉圖像光線,主要包括采光鏡片和多個透鏡,所述攝像頭主體組件主要用于接收所述鏡頭組件11所捕捉到的圖像光線及對圖像光線進行識別,主要由對焦馬達12、紅外線濾波片段13、影像傳感器及線路連接基板14等組成,把這些器件集成到一起形成一個完整的攝像頭模組。
由于目前的攝像頭模組結構尺寸比較大,如圖3至圖6所示,目前手機等終端設備的前置攝像頭1通常需要設置在觸屏玻璃2的下方,且不能與顯示屏3重疊,而設置在顯示屏3周邊,這樣勢必會對顯示屏3的尺寸進行限制。但是目前對于手機等終端設備來說,顯示屏加大或?qū)崿F(xiàn)全屏是一種流行趨勢。
如圖7至圖10所示,當顯示屏3加大或要實現(xiàn)顯示屏3全屏時,顯示屏3與前置攝像頭1會重疊,而與攝像頭1產(chǎn)生干涉,而完全擋住了攝像頭1的視角;如果需要保留前置攝像頭1,那么顯示屏3加大會受到攝像頭1的限制。
技術實現(xiàn)要素:
本發(fā)明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種終端設備,能夠有效解決現(xiàn)有技術中由于攝像頭的存在,限制了終端設備的顯示屏尺寸加大的問題。
本發(fā)明所提供的技術方案如下:
一種終端設備,包括:
顯示屏及設備外殼,所述顯示屏與所述設備外殼之間形成容置腔,在所述設備外殼的邊框開設有開口;
攝像頭模組,所述攝像頭模組包括用于采集光線的鏡頭組件及用于接收所述鏡頭組件所采集的光線、并形成圖像信息的攝像頭主體組件;
及,伸縮機構,所述伸縮機構控制所述攝像頭模組在所述容置腔內(nèi)沿預定方向往復移動,以使所述攝像頭模組具有第一狀態(tài)和第二狀態(tài),
在所述第一狀態(tài),所述攝像頭模組收容于所述容置腔內(nèi);
在所述第二狀態(tài),所述攝像頭模組中的鏡頭組件自所述開口伸出所述容置腔之外,以采集光線并將采集的光線投射到所述攝像頭主體組件。
進一步的,所述攝像頭模組還包括折射部,所述折射部設于所述鏡頭組件和攝像頭主體組件之間,所述折射部將所述鏡頭組件所采集的光線折射至所述攝像頭主體組件。
進一步的,所述鏡頭組件包括采光鏡片及設置在所述采光鏡片的出光面一側的第一透鏡;
所述攝像頭主體組件設有第二透鏡,所述折射部設于所述第一透鏡和第二透鏡之間,
其中,所述第一透鏡的主光軸和所述第二透鏡的主光軸相互平行,并在所述預定方向上錯開預設距離。
進一步的,所述折射部為棱鏡,所述棱鏡設置有第一反射面和第二反射面,所述第一反射面用于將透過所述第一透鏡的光束反射至所述第二反射面,所述第二反射面用于將所述光束反射至所述第二透鏡。
進一步的,所述折射部與所述采光鏡片及所述第一透鏡固定連接,形成第一組件;
所述攝像頭主體組件固定于所述容置腔內(nèi),所述第一組件通過所述伸縮機構在所述預定方向上往復移動;其中,
在所述第一狀態(tài),所述折射部的第二反射面與所述第二透鏡錯開;
在所述第二狀態(tài),所述鏡頭組件伸出所述容置腔之外,且在所述第二狀態(tài)時,所述折射部的第二反射面所出射的光束正對所述攝像頭主體組件。
進一步的,所述攝像頭模組還包括一攝像頭外殼,所述鏡頭組件與所述折射部容置在所述攝像頭外殼內(nèi),并通過所述攝像頭外殼固定連接,在所述攝像頭外殼上開設有第一開口和第二開口,所述第一開口的位置與所述鏡頭組件對應,所述第二開口的位置與所述棱鏡的第二反射面對應,以使得所述鏡頭組件和所述折射部能夠在所述預定方向上伸縮時能夠分別通過所述模組殼體的第一開口和第二開口。
進一步的,所述折射部與所述鏡頭組件及所述攝像頭主體組件之間均相對固定設置,其中,
在所述第一狀態(tài),所述攝像頭模組收容于所述容置腔內(nèi);
在所述第二狀態(tài),所述攝像頭模組的鏡頭組件自所述開口伸出所述容置腔之外。
進一步的,所述攝像頭主體組件還包括:
用于將來自所述鏡頭組件的光線處理形成圖像信息的影像傳感器及線路連接基板;
用于將來自所述第二透鏡的圖像光線中預設波長的光過濾掉的紅外濾光片;
以及,用于調(diào)整所述第二透鏡與所述影像傳感器之間的距離的對焦馬達,所述第二透鏡設置在所述對焦馬達上。
進一步的,所述對焦馬達包括:呈中空環(huán)狀的馬達主體,在所述馬達主體的環(huán)狀內(nèi)部上通過螺紋連接有一旋轉(zhuǎn)機構及所述第二透鏡。
本發(fā)明所帶來的有益效果如下:
本發(fā)明所提供的終端設備,攝像頭模組能夠以可伸縮方式設置在終端設備上,當需要使用攝像頭時,攝像頭模組的鏡頭組件可以伸出終端設備的容置腔之外,以采集光線進行攝像,而當不需要使用攝像頭時,則攝像頭模組的鏡頭組件收回至終端設備的容置腔內(nèi),從而顯示屏的尺寸可以加大,也不會對攝像頭視角造成遮擋,解決了現(xiàn)有技術中由于攝像頭的存在而限制了終端設備的顯示屏尺寸加大的問題。
附圖說明
圖1表示現(xiàn)有技術中的攝像頭模組的立體結構示意圖;
圖2表示現(xiàn)有技術中的攝像頭模組的分解結構示意圖;
圖3表示現(xiàn)有技術中終端設備的顯示屏顯示面的外觀結構示意圖;
圖4表示現(xiàn)有技術中終端設備的顯示屏背面的結構示意圖,其中圖中僅示意圖出終端設備除去外殼顯示屏背面的部分結構;
圖5表示圖4的a-a剖視圖;
圖6表示圖5中s1局部結構示意圖;
圖7表示現(xiàn)有技術中終端設備當實現(xiàn)全屏顯示的顯示屏顯示面的外觀示意圖;
圖8表示圖7的后視圖,其中圖中僅示意圖出終端設備除去外殼顯示屏背面的部分結構;
圖9表示圖8的b-b剖視圖;
圖10表示圖9中s2局部結構示意圖;
圖11表示本發(fā)明實施例中所提供的終端設備在第一狀態(tài)時的主視圖;
圖12表示圖11的俯視圖;
圖13表示圖11的c-c剖視圖;
圖14表示圖13中s3局部結構示意圖;
圖15表示本發(fā)明實施例中所提供的終端設備在第二狀態(tài)時的主視圖;
圖16表示圖15的俯視圖;
圖17表示圖15的后視圖;
圖18表示圖15的d-d剖視圖;
圖19表示圖18中s4局部結構示意圖;
圖20表示本發(fā)明實施例中提供的終端設備中的攝像頭模組的光線原理示意圖;
圖21表示本發(fā)明實施例中提供的終端設備中的攝像頭模組的外觀結構示意圖;
圖22表示本發(fā)明實施例中提供的終端設備中的攝像頭模組的分解結構示意圖;
圖23表示本發(fā)明實施例中提供的終端設備中的攝像頭模組的主視圖;
圖24表示圖23中e-e剖視圖。
具體實施方式
為使本發(fā)明實施例的目的、技術方案和優(yōu)點更加清楚,下面將結合本發(fā)明實施例的附圖,對本發(fā)明實施例的技術方案進行清楚、完整地描述。顯然,所描述的實施例是本發(fā)明的一部分實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實施例?;谒枋龅谋景l(fā)明的實施例,本領域普通技術人員所獲得的所有其他實施例,都屬于本發(fā)明保護的范圍。
針對現(xiàn)有技術中當顯示屏加大或要實現(xiàn)顯示屏全屏時,顯示屏與前置攝像頭會重疊,而與攝像頭產(chǎn)生干涉,而完全擋住了攝像頭視角,若保留攝像頭,那么顯示屏加大會受到攝像頭的限制的問題,本發(fā)明提供了一種終端設備,能夠有效解決現(xiàn)有技術中由于攝像頭的存在,限制了終端設備的顯示屏尺寸加大的問題。
在對本發(fā)明實施例進行說明之前,首先需要說明的是,在本發(fā)明所提供的終端設備的結構示意圖中僅是以手機為例,應當理解的是,該終端設備并不僅局限于手機,還可以是pad等各種終端顯示設備。
如圖11至19所示,本發(fā)明實施例中提供的終端設備包括:
顯示屏100及設備外殼200,所述顯示屏100與所述設備外殼200之間形成容置腔,在所述設備外殼200的側面開設有開口210;
攝像頭模組10,設置于所述容置腔,包括用于采集光線的鏡頭組件310及用于接收所述鏡頭組件310所采集的光線、并形成圖像信息的攝像頭主體組件500;
以及,伸縮機構,所述伸縮機構控制所述攝像頭模組在所述容置腔內(nèi)沿預定方向往復移動,以使所述攝像頭模組具有第一狀態(tài)和第二狀態(tài);
在所述第一狀態(tài),所述攝像頭模組10收容于所述容置腔內(nèi);
在所述第二狀態(tài),所述攝像頭模組10中的鏡頭組件310自所述開口210伸出所述容置腔之外,以采集光線并將采集的光線投射到所述攝像頭主體組件500。
本發(fā)明所提供的終端設備,攝像頭模組10能夠以可伸縮方式設置在終端設備上,當需要使用攝像頭時,攝像頭模組10的鏡頭組件310可以伸出終端設備的容置腔之外,以采集光線實現(xiàn)攝像;而當不需要使用攝像頭時,則攝像頭模組10的鏡頭組件310則可以收回至終端設備的容置腔內(nèi),重疊在顯示屏100的背面,從而顯示屏100的尺寸加大,也不會對攝像頭視角造成遮擋,解決了現(xiàn)有技術中由于攝像頭的存在而限制了終端設備的顯示屏100尺寸加大的問題。
圖1和圖2所示為目前手機等終端設備上的攝像頭模組的一個簡單的結構示意圖。如圖1和圖2所示,目前終端設備上的攝像頭模組主要包括鏡頭組件11及攝像頭主體組件,其中,所述鏡頭組件11主要用于捕捉圖像光線所述攝像頭主體組件主要用于接收所述鏡頭組件11所捕捉到的圖像光線及對圖像光線進行識別,主要由對焦馬達12、紅外線濾波片段13、影像傳感器及線路連接基板14等組成,把這些器件集成到一起形成一個完整的攝像頭模組。
在本發(fā)明所提供的實施例中,當將傳統(tǒng)的攝像頭模組設置在本發(fā)明實施例中所提供的終端設備上時,若要使得采光鏡片伸出終端設備的設備外殼之外,需要將整個攝像頭模組幾乎全部均伸出到終端設備的設備外殼之外,因整個攝像頭模組的尺寸較大,對整機外形會產(chǎn)生不利影響。
為了解決上述問題,在本發(fā)明所提供的實施例中,如圖21至24所示,所述攝像頭模組還包括折射部400,所述折射部400設于所述鏡頭組件310和攝像頭主體組件500之間,所述折射部400將所述鏡頭組件310所采集的光線折射至所述攝像頭主體組件500。
采用上述方案,通過在所述鏡頭組件310和所述攝像頭主體組件500之間設置折射部400,所述鏡頭組件310與所述攝像頭主體組件500可以錯開設置,從而在需要使用攝像頭時,由于所述鏡頭組件310與所述攝像頭主體組件500錯開設置,可以只需將攝像頭模組的鏡頭組件310伸出終端設備的容置腔外,而攝像頭主體組件500可以不伸出終端設備外,相對于將整個攝像頭模組伸出來的結構來說,對整機外形的影響小。
優(yōu)選的,如圖24所示,所述鏡頭組件310包括采光鏡片311及設置在所述采光鏡片311的出光面一側的第一透鏡312;所述攝像頭主體組件500設有第二透鏡510,所述折射部400設于所述第一透鏡312和第二透鏡510之間,其中,所述第一透鏡312的主光軸和所述第二透鏡510的主光軸相互平行,并在所述預定方向上錯開預設距離。
在上述方案中,由于攝像頭模組10中,所述折射部400可以使得所述鏡頭組件310的第一透鏡312與所述攝像頭主體組件500的第二透鏡510在預定方向上錯開設置,也就是說,所述鏡頭組件310與所述攝像頭主體組件500之間在預定方向上存在位置偏移,所述預定方向即為所述攝像頭模組10的伸縮方向,且能夠通過所述折射部400來實現(xiàn)第一透鏡312與第二透鏡510之間光線的傳播,可以在需要使用攝像頭時,沿所述預定方向移動所述攝像頭模組10,使得攝像頭模組10的鏡頭組件310伸出終端設備的容置腔外,而在所述預定方向上,由于所述第一透鏡312與所述第二透鏡510之間錯開了預設距離,因此,可以使得攝像頭模組10的鏡頭組件310伸出終端設備的容置腔外,而510攝像頭主體組件500中各部件仍可以容置在設備外殼200內(nèi)的容置腔內(nèi)而不伸出終端設備外,相對于將傳統(tǒng)的攝像頭模組10全部伸出設備外殼200外的結構來說,對整機外形的影響小很多。
優(yōu)選的,本發(fā)明所提供的實施例中,如圖20所示,所述折射部400為一棱鏡401,所述棱鏡401設置有第一反射面402和第二反射面403,所述第一反射面402用于將透過所述第一透鏡312的光束反射至所述第二反射面403,所述第二反射面403用于將所述光束反射至所述第二透鏡510。
具體地,如圖20至圖22所示,所述第一透鏡312能夠?qū)碜运霾晒忡R片311的光線轉(zhuǎn)換成第一平行光束;所述第一反射面402能夠?qū)⑺龅谝黄叫泄馐酆笮纬裳厮鲱A定方向傳播的第二平行光束,所述第二反射面403能夠?qū)⑺龅诙叫泄馐酆笮纬膳c所述第一平行光束平行的第三平行光束;
所述第二透鏡510能夠?qū)⑺龅谌叫泄馐D(zhuǎn)換成擴散光束,并出射至所述攝像頭主體組件500的其他各部件中。
采用上述方案,所述折射部400采用一在所述預定方向上延伸的棱鏡401來實現(xiàn),所述鏡頭組件310中的采光鏡片311的軸線和第一透鏡312的主光軸重合,所述第一透鏡312和第二透鏡510分別設置在所述棱鏡401的相對兩端,從采光鏡片311采集的光線可以經(jīng)第一透鏡312轉(zhuǎn)換成第一平行光束,再經(jīng)棱鏡401的第一反射面402和第二反射面403的兩次反射,來實現(xiàn)光線的偏折,形成第三平行光束投射至第二透鏡510上,并最終經(jīng)過第二透鏡510的擴散后投射至所述攝像頭主體組件500的其他各部件中。
其中,需要說明的是,在上述方案中,對于所述第一透鏡312、所述第二透鏡510的具體結構以及所述第一透鏡312、第二透鏡510所包括的透鏡數(shù)量等在此并不進行限定,對于所述棱鏡401的第一反射面402和第二反射面403的具體設置位置和傾斜角度等也不進行限定,只需要保證光線能夠在第一透鏡312和第二透鏡321之間實現(xiàn)上述傳播,滿足攝像需求即可。
還需要說明的是,在上述方案中,所述第一透鏡312、所述第二透鏡510及所述棱鏡401的材質(zhì)可以采用塑膠或玻璃,玻璃透光性以及成像質(zhì)量都具有較大優(yōu)勢,但玻璃透鏡成本也高,可以根據(jù)實際需求進行選擇,并不對此進行限定。
此外,在本發(fā)明所提供的攝像頭模組10中,如圖14、圖19及圖20至圖24所示,所述攝像頭主體組件500還包括:用于將來自所述鏡頭組件310的光線處理形成圖像信息的影像傳感器及線路連接基板521;用于將來自所述第二透鏡的圖像光線中預設波長的光過濾掉的紅外濾光片522;以及,用于調(diào)整所述第二透鏡510與所述影像傳感器之間的距離的對焦馬達523,所述第二透鏡510設置在所述對焦馬達523上,并能夠在所述對焦馬達523控制下在所述第二透鏡510的主光軸所在方向上往復移動。
此外,優(yōu)選的,如圖14、圖19及圖20至圖24所示,所述對焦馬達523包括:呈中空環(huán)狀的馬達主體5231,在所述馬達主體5231的環(huán)狀內(nèi)部上通過螺紋連接有一旋轉(zhuǎn)機構5232及所述第二透鏡510,旋轉(zhuǎn)所述旋轉(zhuǎn)機構5232,所述第二透鏡510在所述馬達主體5231內(nèi)移動。
采用上述方案,所述對焦馬達523可以通過驅(qū)動所述旋轉(zhuǎn)機構5232旋轉(zhuǎn),移動所述第二透鏡510,以實現(xiàn)攝像頭對焦目的。
此外,如圖14、圖19及圖20至圖24所示,本發(fā)明實施例中所提供的攝像頭模組10還包括罩設所述鏡頭組件310及所述攝像頭主體組件500的攝像頭外殼301。
此外,本發(fā)明所提供的終端設備可以有以下兩種實施例。
實施例1
在本實施例中,所述折射部400與所述采光鏡片311及所述第一透鏡312固定連接;所述攝像頭主體組件500固定于所述容置腔內(nèi),所述第一組件通過所述伸縮機構在所述預定方向上往復移動;其中,在所述第一狀態(tài),所述折射部400的第二反射面403與所述第二透鏡510錯開;在所述第二狀態(tài),所述鏡頭組件310伸出所述容置腔之外,且在所述第二狀態(tài)時,所述折射部400的第二反射面403所出射的光束正對所述攝像頭主體組件500。
采用上述方案,可以將所述鏡頭組件310(包括采光鏡片311和第一透鏡312等)與所述折射部400制作為一個整體的第一組件,而所述攝像頭主體組件500(包括第二透鏡510、對焦馬達523、紅外濾光片522、影像傳感器及線路連接基板521等)制作為一個整體的第二組件,所述伸縮機構能夠單獨驅(qū)動第一組件,使得第一組件和第二組件能夠在所述預定方向上發(fā)生相對平移,其中,當不需要使用攝像頭時(即第一狀態(tài)時),所述伸縮機構沿所述預定方向向設備外殼200的容置腔內(nèi)移動第一組件,使得第一組件收回至設備外殼200的容置腔內(nèi),此時,所述折射部400的第二反射面403與所述第二透鏡510錯開;
當需要使用攝像頭時(即第二狀態(tài)時),所述伸縮機構沿所述預定方向向設備外殼200的容置腔外推動第一組件,使得第一組件伸出至設備外殼200的容置腔,此時,所述折射部400的第二反射面403所出射的光束正對所述攝像頭主體部件的第二透鏡510。
在本實施例中,優(yōu)選的,所述鏡頭組件310與所述折射部400容置在所述攝像頭外殼301內(nèi),并通過所述攝像頭外殼301固定連接,在所述攝像頭外殼301上開設有第一開口和第二開口,所述第一開口的位置與所述鏡頭組件310對應,所述第二開口的位置與所述棱鏡401的第二反射面403對應,以使得所述鏡頭組件310和所述折射部400能夠在所述預定方向上伸縮時能夠分別通過所述攝像頭外殼301的第一開口和第二開口。
實施例2
在本實施例中,所述折射部400與所述鏡頭組件310及所述攝像頭主體組件500之間均相對固定設置,其中,在所述第一狀態(tài),所述攝像頭模組10收容于所述容置腔內(nèi);在所述第二狀態(tài),所述攝像頭模組10的鏡頭組件310自所述開口伸出所述容置腔之外。
采用上述方案,所述伸縮機構能夠驅(qū)動整個攝像頭模組10在所述預定方向上發(fā)生平移,所述鏡頭組件310、所述折射部400及所述510攝像頭主體組件500之間始終保持相對固定,其中,
當不需要使用攝像頭時(即第一狀態(tài)時),所述伸縮機構沿所述預定方向向設備外殼200的容置腔內(nèi)移動整個攝像頭模組10,使得整個攝像頭模組10收回至設備外殼200的容置腔內(nèi);
當需要使用攝像頭時(即第二狀態(tài)時),所述伸縮機構沿所述預定方向向設備外殼200的容置腔外推動整個攝像頭模組10,使得攝像頭模組10的棱鏡的一端伸出至設備外殼200的容置腔內(nèi),直至所述鏡頭組件310伸出設備外殼200外,而所述攝像頭主體組件500中的各部件仍收容在設備外殼200的容置腔內(nèi)為止,此時,所述鏡頭組件310可以采集光線,且由于所述鏡頭組件310與所述攝像頭主體組件500之間始終保持固定,所述折射部400的第二反射面403所出射的光束始終正對所述攝像頭主體組件500中的第二透鏡510。
以上所述僅是本發(fā)明的優(yōu)選實施方式,應當指出,對于本技術領域的普通技術人員來說,在不脫離本發(fā)明技術原理的前提下,還可以做出若干改進和替換,這些改進和替換也應視為本發(fā)明的保護范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