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發(fā)明涉及電子設備技術領域,具體涉及一種攝像頭模組及電子設備。
背景技術:
隨著通信技術的發(fā)展,人們在日常生活中越來越廣泛地使用手機、平板電腦等移動電子設備。尤其是電子設備拍照功能的使用較為頻繁。目前越來越多的電子設備采用雙攝像頭來實現(xiàn)拍照功能。如何提升攝像頭的拍攝視角已經成為業(yè)界關注的重點之一。
技術實現(xiàn)要素:
本發(fā)明實施例提供一種攝像頭模組及電子設備,可以提高攝像頭的拍攝視角。
本發(fā)明實施例提供一種攝像頭模組,包括:
第一攝像頭,所述第一攝像頭具有第一鏡頭;
第二攝像頭,所述第二攝像頭具有第二鏡頭,所述第一鏡頭的入光面與所述第二鏡頭的入光面之間形成夾角,且所述第一鏡頭的入光面上以及第二鏡頭的入光面上分別設置有粗糙結構以接收來自不同方向的光線。
本發(fā)明實施例還提供了包括殼體、與所述殼體配合固定的顯示屏,其特征在于,所述電子設備還包括如上述的攝像頭模組。
本發(fā)明實施例提供的攝像頭模組,包括第一攝像頭,所述第一攝像頭具有第一鏡頭;第二攝像頭,所述第二攝像頭具有第二鏡頭,所述第一鏡頭的入光面與所述第二鏡頭的入光面之間形成夾角,且所述第一鏡頭的入光面上以及第二鏡頭的入光面上分別設置有粗糙結構以接收來自不同方向的光線,從而提高入光面的進光面積,以提高攝像頭的拍攝視角。
附圖說明
為了更清楚地說明本發(fā)明實施例中的技術方案,下面將對實施例描述中所需要使用的附圖作簡單地介紹,顯而易見地,下面描述中的附圖僅僅是本發(fā)明的一些實施例,對于本領域技術人員來講,在不付出創(chuàng)造性勞動的前提下,還可以根據(jù)這些附圖獲得其他的附圖。
圖1為本發(fā)明實施例提供的電子設備的結構示意圖。
圖2為本發(fā)明實施例提供的攝像頭模組裝配在電子設備上的第一示意圖。
圖3為本發(fā)明實施例提供的攝像頭模組裝配在電子設備上的第二示意圖。
圖4為本發(fā)明實施例提供的攝像頭模組裝配在電子設備上的第三示意圖。
圖5為本發(fā)明實施例提供的攝像頭模組裝配在電子設備上的第四示意圖。
圖6為本發(fā)明實施例提供的攝像頭模組的鏡頭結構第一示意圖。
圖7為本發(fā)明實施例提供的攝像頭模組的鏡頭結構第二示意圖。
圖8為本發(fā)明實施例提供的攝像頭模組的鏡頭結構第三示意圖。
圖9為本發(fā)明實施例提供的攝像頭模組的鏡頭結構第四示意圖。
圖10為本發(fā)明實施例提供的攝像頭模組的鏡頭結構第五示意圖。
圖11為本發(fā)明實施例提供的攝像頭模組的鏡頭結構第六示意圖。
圖12為本發(fā)明實施例提供的攝像頭模組的鏡頭結構第七示意圖。
圖13為本發(fā)明實施例提供的攝像頭模組的鏡頭結構第八示意圖。
圖14為本發(fā)明實施例提供的攝像頭模組的鏡頭結構第九示意圖。
圖15為本發(fā)明實施例提供的攝像頭模組的鏡頭結構第十示意圖。
圖16為本發(fā)明實施例提供的攝像頭模組裝配在電子設備上的第五示意圖。
圖17為本發(fā)明實施例提供的攝像頭模組裝配在電子設備上的第六示意圖。
具體實施方式
下面將結合本發(fā)明實施例中的附圖,對本發(fā)明實施例中的技術方案進行清楚、完整地描述。顯然,所描述的實施例僅僅是本發(fā)明一部分實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實施例?;诒景l(fā)明中的實施例,本領域技術人員在沒有作出創(chuàng)造性勞動前提下所獲得的所有其他實施例,都屬于本發(fā)明保護的范圍。
在本發(fā)明的描述中,需要理解的是,術語“中心”、“縱向”、“橫向”、“長度”、“寬度”、“厚度”、“上”、“下”、“前”、“后”、“左”、“右”、“豎直”、“水平”、“頂”、“底”、“內”、“外”、“順時針”、“逆時針”等指示的方位或位置關系為基于附圖所示的方位或位置關系,僅是為了便于描述本發(fā)明和簡化描述,而不是指示或暗示所指的裝置或元件必須具有特定的方位、以特定的方位構造和操作,因此不能理解為對本發(fā)明的限制。此外,術語“第一”、“第二”僅用于描述目的,而不能理解為指示或暗示相對重要性或者隱含指明所指示的技術特征的數(shù)量。由此,限定有“第一”、“第二”的特征可以明示或者隱含地包括一個或者更多個所述特征。在本發(fā)明的描述中,“多個”的含義是兩個或兩個以上,除非另有明確具體的限定。
在本發(fā)明的描述中,需要說明的是,除非另有明確的規(guī)定和限定,術語“安裝”、“相連”、“連接”應做廣義理解,例如,可以是固定連接,也可以是可拆卸連接,或一體地連接;可以是機械連接,也可以是電連接或可以相互通訊;可以是直接相連,也可以通過中間媒介間接相連,可以是兩個元件內部的連通或兩個元件的相互作用關系。對于本領域的普通技術人員而言,可以根據(jù)具體情況理解上述術語在本發(fā)明中的具體含義。
在本發(fā)明中,除非另有明確的規(guī)定和限定,第一特征在第二特征之“上”或之“下”可以包括第一和第二特征直接接觸,也可以包括第一和第二特征不是直接接觸而是通過它們之間的另外的特征接觸。而且,第一特征在第二特征“之上”、“上方”和“上面”包括第一特征在第二特征正上方和斜上方,或僅僅表示第一特征水平高度高于第二特征。第一特征在第二特征“之下”、“下方”和“下面”包括第一特征在第二特征正下方和斜下方,或僅僅表示第一特征水平高度小于第二特征。
下文的公開提供了許多不同的實施方式或例子用來實現(xiàn)本發(fā)明的不同結構。為了簡化本發(fā)明的公開,下文中對特定例子的部件和設置進行描述。當然,它們僅僅為示例,并且目的不在于限制本發(fā)明。此外,本發(fā)明可以在不同例子中重復參考數(shù)字和/或參考字母,這種重復是為了簡化和清楚的目的,其本身不指示所討論各種實施方式和/或設置之間的關系。此外,本發(fā)明提供了的各種特定的工藝和材料的例子,但是本領域普通技術人員可以意識到其他工藝的應用和/或其他材料的使用。
本發(fā)明實施例提供了一種攝像頭模組及電子設備。以下將分別進行詳細說明。
在本實施例中,將從攝像頭模組的角度進行描述,該攝像頭模組具體可以設置在電子設備中,比如手機、平板電腦、掌上電腦(pda,personaldigitalassistant)等。
請參閱1至圖5,該電子設備100包括顯示屏10、電路板20、殼體30和攝像頭模組40。雖然圖1至圖5中未示出,該電子設備100還可以包括有電池、存儲裝置等。
其中,顯示屏10安裝在殼體30上,以形成電子設備100的顯示面。該顯示屏10可以包括觸摸層和顯示層。其中,該觸摸層覆蓋在顯示層上。該觸摸層可以供用戶進行觸摸操作。該觸摸層可以為透明玻璃蓋板。在一些實施方式中,該觸摸層可以是用諸如藍寶石等材料制成的玻璃蓋板。該顯示層可以為液晶顯示面板,用于顯示由用戶輸入的信息或提供給用戶的信息以及電子設備的各種圖形用戶接口,這些圖形用戶接口可以由圖形、文本、圖標、視頻和其任意組合來構成。顯示屏10可以包括顯示區(qū)域10a和非顯示區(qū)域10b。該顯示區(qū)域10a可以用來顯示電子設備100的畫面或者供用戶進行觸摸操控等。該非顯示區(qū)域10b的頂部區(qū)域開設供聲音、及光線傳導的開孔,該非顯示區(qū)域10b底部上可以設置指紋模組、觸控按鍵等功能組件。需要說明的是,本發(fā)明實施例非顯示區(qū)域10b也可以僅設置于電子設備100的頂部或僅設置于電子設備100的底部。還需要說明的是,本發(fā)明實施例的電子設備100也可以全屏設置,而不保留非顯示區(qū)域。
電路板20安裝在殼體30內部。電路板20可以為電子設備100的主板。電路板20上可以集成有指紋模組、射頻電路、接近傳感器以及處理器等功能組件。同時,顯示屏10可以電連接至電路板20。
殼體30以及與該殼體30配合固定的顯示屏10形成密閉的空間,電路板20、攝像頭模組40等電子設備100的其它器件安裝在殼體30與顯示屏10形成的密閉空間內。需要說明的是,本發(fā)明實施例殼體30的結構并不限于此,本發(fā)明實施例的殼體結構還可以包括由邊框和后蓋組合成的殼體,也可以包括由中框和后蓋組合成的殼體。
在一些實施例中,電路板20上設置有攝像頭模組40。
其中,在殼體30上開設通孔31,該攝像頭模組40設置在通孔31之下,該攝像頭模組40的上表面通過該通孔311延伸到殼體30的外表面。該指紋模組401的上表面可以低于顯示屏10的外表面,該攝像頭模組40的上表面也可以高于殼體30的外表面,該攝像頭模組40的上表面也可以與殼體30的外表面處于一個水平面上。
如圖2和圖3所示,該攝像頭模組40可以包括第一攝像頭41,第二攝像頭42以及基座401。
其中,第一攝像頭41具有第一鏡頭411。該第一鏡頭411包括入光面4111,在第一鏡頭411的入光面4111上設置有粗糙結構4112。
第二攝像頭42具有第二鏡頭421。該第二鏡頭421包括入光面4211,在第二鏡頭421的入光面4211上設置有粗糙結構4212。
其中,第一鏡頭411的入光面4111與第二鏡頭421的入光面4211之間形成夾角,通過第一鏡頭411的入光面4111上設置的粗糙結構4112與第二鏡頭421的入光面4211上設置的粗糙結構4212來接收來自不同方向的光線。其中,粗糙結構4112或者粗糙結構4212可以為規(guī)則形狀的結構,也可以為不規(guī)則形狀的結構。此處舉例說明不作為對本發(fā)明的限定。
其中,基座401設置在電路板20上,第一鏡頭411及第二鏡頭421均設置在基座401上。
第一鏡頭411的入光面4111與第二鏡頭421的入光面4211對稱設置。第一鏡頭411的入光面4111與第二鏡頭421的入光面4211分別相對于電路板20的平行面傾斜設置,以使第一鏡頭411的入光面4111與第二鏡頭421的入光面4211之間形成夾角。第一鏡頭411的入光面4111與第二鏡頭421的入光面4211可以向內對稱傾斜設置,參圖2。第一鏡頭411的入光面4111與第二鏡頭421的入光面4211也可以向外對稱傾斜設置,參圖3。
如圖4和圖5所示,該攝像頭模組40可以包括第一攝像頭41和第二攝像頭42。
其中,第一攝像頭41具有第一鏡頭411。該第一鏡頭411包括入光面4111,在第一鏡頭411的入光面4111上設置有粗糙結構4112。第一攝像頭41還包括第一基座412,第一鏡頭411設置在第一基座412上。
第二攝像頭42具有第二鏡頭421。該第二鏡頭421包括入光面4211,在第二鏡頭421的入光面4211上設置有粗糙結構4212。第二攝像頭42還包括第二基座422,第二鏡頭421設置在第二基座422上。
其中,第一基座412及第二基座422分別設置在電路板20上,第一鏡頭411及第二鏡頭421分別設置在第一基座412及第二基座422上。
其中,第一鏡頭411的入光面4111與第二鏡頭421的入光面4211之間形成夾角,通過第一鏡頭411的入光面4111上設置的粗糙結構4112與第二鏡頭421的入光面4211上設置的粗糙結構4212來接收來自不同方向的光線。
第一鏡頭411的入光面4111與第二鏡頭421的入光面4211對稱設置。第一鏡頭411的入光面4111與第二鏡頭421的入光面4211分別相對于電路板20的平行面傾斜設置,以使第一鏡頭411的入光面4111與第二鏡頭421的入光面4211之間形成夾角。第一鏡頭411的入光面4111與第二鏡頭421的入光面4211可以向內對稱傾斜設置,參圖4。第一鏡頭411的入光面4111與第二鏡頭421的入光面4211也可以向外對稱傾斜設置,參圖5。
如圖6至圖8所示,第一鏡頭411的入光面4111與第二鏡頭421的入光面4211均為傾斜的斜面。
其中,在第一鏡頭411的入光面4111上設置有粗糙結構4112,在第二鏡頭421的入光面4211上設置有粗糙結構4212。
如圖6所示,粗糙結構4112或者粗糙結構4212可以包括多個依次設置的臺階部。該多個依次設置的臺階部可以為數(shù)量較多的小臺階部,參圖6a;該多個依次設置的臺階部也可以為數(shù)量較少的大臺階部,參圖6b;其中,單個小臺階部的邊長小于單個大臺階部的邊長。
如圖7所示,粗糙結構4112或者粗糙結構4212可以包括多個鋸齒狀結構。該多個鋸齒狀結構可以為數(shù)量較多的小鋸齒狀結構,參圖7a;該多個鋸齒狀結構也可以為數(shù)量較少的大鋸齒狀結構,參圖7b;其中,單個鋸齒狀結構的邊長小于單個大鋸齒狀結構的邊長。
如圖8所示,粗糙結構4112或者粗糙結構4212可以包括多個圓弧狀結構。該多個圓弧狀結構可以為數(shù)量較多的小圓弧狀結構,參圖8a;該多個圓弧狀結構也可以為數(shù)量較少的大圓弧狀結構,參圖8b;其中,單個圓弧狀結構的邊長小于單個大圓弧狀結構的邊長。
如圖9至圖11所示,第一鏡頭411的入光面4111與第二鏡頭421的入光面4211均為內凹的凹面。
其中,在第一鏡頭411的入光面4111上設置有粗糙結構4112,在第二鏡頭421的入光面4211上設置有粗糙結構4212。
如圖9所示,粗糙結構4112或者粗糙結構4212可以包括多個依次設置的臺階部。該多個依次設置的臺階部可以為數(shù)量較多的小臺階部,參圖9a;該多個依次設置的臺階部也可以為數(shù)量較少的大臺階部,參圖9b;其中,單個小臺階部的邊長小于單個大臺階部的邊長。
如圖10所示,粗糙結構4112或者粗糙結構4212可以包括多個鋸齒狀結構。該多個鋸齒狀結構可以為數(shù)量較多的小鋸齒狀結構,參圖10a;該多個鋸齒狀結構也可以為數(shù)量較少的大鋸齒狀結構,參圖10b;其中,單個鋸齒狀結構的邊長小于單個大鋸齒狀結構的邊長。
如圖11所示,粗糙結構4112或者粗糙結構4212可以包括多個圓弧狀結構。該多個圓弧狀結構可以為數(shù)量較多的小圓弧狀結構,參圖11a;該多個圓弧狀結構也可以為數(shù)量較少的大圓弧狀結構,參圖11b;其中,單個圓弧狀結構的邊長小于單個大圓弧狀結構的邊長。
如圖12至圖14所示,第一鏡頭411的入光面4111與第二鏡頭421的入光面4211均為外凸的凸面。
其中,在第一鏡頭411的入光面4111上設置有粗糙結構4112,在第二鏡頭421的入光面4211上設置有粗糙結構4212。
如圖12所示,粗糙結構4112或者粗糙結構4212可以包括多個依次設置的臺階部。該多個依次設置的臺階部可以為數(shù)量較多的小臺階部,參圖12a;該多個依次設置的臺階部也可以為數(shù)量較少的大臺階部,參圖12b;其中,單個小臺階部的邊長小于單個大臺階部的邊長。
如圖13所示,粗糙結構4112或者粗糙結構4212可以包括多個鋸齒狀結構。該多個鋸齒狀結構可以為數(shù)量較多的小鋸齒狀結構,參圖13a;該多個鋸齒狀結構也可以為數(shù)量較少的大鋸齒狀結構,參圖13b;其中,單個鋸齒狀結構的邊長小于單個大鋸齒狀結構的邊長。
如圖14所示,粗糙結構4112或者粗糙結構4212可以包括多個圓弧狀結構。該多個圓弧狀結構可以為數(shù)量較多的小圓弧狀結構,參圖14a;該多個圓弧狀結構也可以為數(shù)量較少的大圓弧狀結構,參圖14b;其中,單個圓弧狀結構的邊長小于單個大圓弧狀結構的邊長。
如圖15所示,第一鏡頭411的入光面4111與第二鏡頭421的入光面4211可以為非對稱設置。第一鏡頭411的入光面4111可以大于第二鏡頭421的入光面4211。本發(fā)明實施例第一鏡頭411的入光面4111與第二鏡頭421的入光面4211的設置關系并不限于此,第一鏡頭411的入光面4111可以小于第二鏡頭421的入光面4211。第一鏡頭411的入光面4111與第二鏡頭421的入光面4211也可以平行設置。
如圖16所示,該攝像頭模組40包括第一攝像頭41,第二攝像頭42以及基座401。
其中,第一攝像頭41具有第一鏡頭411。該第一鏡頭411包括入光面4111,在第一鏡頭411的入光面4111上設置有粗糙結構4112。
第二攝像頭42具有第二鏡頭421。該第二鏡頭421包括入光面4211,在第二鏡頭421的入光面4211上設置有粗糙結構4212。
其中,第一鏡頭411的入光面4111與第二鏡頭421的入光面4211之間形成夾角,通過第一鏡頭411的入光面4111上設置的粗糙結構4112與第二鏡頭421的入光面4211上設置的粗糙結構4212來接收來自不同方向的光線。
其中,基座401設置在電路板20上,在第一鏡頭411與基座401之間設置有第一驅動結構413,用于將第一鏡頭411相對于基座401進行旋轉,以調整第一鏡頭411的進光角度。在第二鏡頭421與基座401之間設置有第二驅動結構423,用于將第二鏡頭421相對于基座401進行旋轉,以調整第二鏡頭421的進光角度。通過第一驅動結構413旋轉第一鏡頭411或者通過第二驅動結構423旋轉第二鏡頭421來改變第一鏡頭411的入光面4111與第二鏡頭421的入光面4211之間形成的夾角,以調整兩個鏡頭的進光角度,以獲得多個不同的拍攝視角。
如圖17所示,該攝像頭模組40可以包括第一攝像頭41和第二攝像頭42。
其中,第一攝像頭41具有第一鏡頭411。該第一鏡頭411包括入光面4111,在第一鏡頭411的入光面4111上設置有粗糙結構4112。第一攝像頭41還包括第一基座412和第一驅動結構413。該第一驅動結構413設置在第一鏡頭411與第一基座412之間,用于將第一鏡頭411相對于第一基座412進行旋轉,以調整第一鏡頭411的進光角度。
第二攝像頭42具有第二鏡頭421。該第二鏡頭421包括入光面4211,在第二鏡頭421的入光面4211上設置有粗糙結構4212。第二攝像頭42還包括第二基座422和第二驅動結構423。該第二驅動結構423設置在第二鏡頭421與第二基座422之間,用于將第二鏡頭421相對于第二基座422進行旋轉,以調整第二鏡頭421的進光角度。
其中,第一基座412及第二基座422分別設置在電路板20上,第一驅動結構413及第二驅動結構423分別設置在第一基座412及第二基座422上,第一鏡頭411及第二鏡頭421分別設置在第一驅動結構413及第二驅動結構423上。
其中,第一鏡頭411的入光面4111與第二鏡頭421的入光面4211之間形成夾角,通過第一鏡頭411的入光面4111上設置的粗糙結構4112與第二鏡頭421的入光面4211上設置的粗糙結構4212來接收來自不同方向的光線。
其中,通過第一驅動結構413旋轉第一鏡頭411或者通過第二驅動結構423旋轉第二鏡頭421來改變第一鏡頭411的入光面4111與第二鏡頭421的入光面4211之間形成的夾角,以調整兩個鏡頭的進光角度,以獲得多個不同的拍攝視角。
本發(fā)明實施例提供的攝像頭模組40,包括第一攝像頭41,該第一攝像頭41具有第一鏡頭411;第二攝像頭42,該第二攝像頭42具有第二鏡頭421,該第一鏡頭411的入光面4111與第二鏡頭421的入光面4211之間形成夾角,且第一鏡頭411的入光面4111上以及第二鏡頭421的入光面4211上分別設置有粗糙結構4112和粗糙結構4212以接收來自不同方向的光線,從而提高入光面的進光面積,以提高攝像頭的拍攝視角。
以上對本發(fā)明實施例提供的攝像頭模組及電子設備進行了詳細介紹,本文中應用了具體個例對本發(fā)明的原理及實施方式進行了闡述,以上實施例的說明只是用于幫助理解本發(fā)明。同時,對于本領域的技術人員,依據(jù)本發(fā)明的思想,在具體實施方式及應用范圍上均會有改變之處,綜上所述,本說明書內容不應理解為對本發(fā)明的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