呈V字形,所述第四支架46的上端與所述第一支架21的下表面固定連接,所述第四支架46的下端與所述第二固定桿43的上端固定連接,所述第二支架34的一端與所述第二固定桿43的下表面固定連接,從而對所述第二固定桿43起到支撐作用。所述第三支架45呈L型,所述第三支架45的一端與所述第一支架21的上表面固定連接,所述第三支架45的另一端呈水平狀。所述第二支撐桿44呈豎直狀,所述第二支撐桿44的下端與所述第二固定桿43固定連接,所述第二支撐桿44的上端與所述第三支架45的下表面固定連接,從而對所述第二固定桿43起到足夠的支撐作用。所述第三滾輪47呈圓柱體,所述第三滾輪47水平放置,所述第三滾輪47位于所述第一三角塊13的上方。所述第一粉碎齒48設有若干個且均勻分布在所述第三滾輪47上,所述第一粉碎齒48與所述第三滾輪47的表面固定連接,從而在與所述第一三角塊13的配合下對挖掘的根茬進行初步粉碎。
[0021]如圖1所示,所述粉碎裝置5包括第二豎桿51、位于所述第二豎桿51右側的第二三角塊54、位于所述第二三角塊54下方的第五支架55、位于所述第五支架55左側的第三三角塊56、設置于所述第五支架55上的第四滾輪52、設置于所述第四滾輪52上的第二粉碎齒53、位于所述第四滾輪52左側的第五滾輪57及設置于所述第五滾輪57上的第三粉碎齒58。所述第二豎桿51呈長方體,所述第二豎桿51豎直放置,所述第二豎桿51的上端與所述第二支架34的下表面固定連接,所述第二豎桿51的下端設有第二凹槽511,所述第二凹槽511呈長方體狀。所述第五滾輪57呈圓柱體,所述第五滾輪57水平放置,所述第五滾輪57收容于所述第二凹槽511中且與所述第二豎桿51軸轉連接,使得所述第五滾輪57可以在所述第二凹槽511中旋轉。所述第三粉碎齒58設有若干個且均勻分布在所述第五滾輪57上,所述第三粉碎齒58與所述第五滾輪57固定連接。所述第五支架55呈L型,所述第五支架55的一端與所述底板
I的上表面固定連接,所述第五支架55的另一端呈水平狀且設有第三凹槽551,所述第三凹槽551呈長方體狀。所述第二三角塊54的橫截面呈三角形,所述第二三角塊54的下表面與所述第五支架55的上表面固定連接,所述第二三角塊54的右表面與所述第一支撐桿33的左表面固定連接。所述第三三角塊56的橫截面呈三角形,所述第三三角塊56的下表面與所述底板I的上表面固定連接,所述第三三角塊56的右表面與所述第五支架55固定連接。所述第四滾輪52呈圓柱體,所述第四滾輪52水平放置,所述第四滾輪52收容于所述第三凹槽551中且與所述第五支架55軸轉連接,使得所述第四滾輪52可以在所述第三凹槽551中旋轉。所述第二粉碎齒53設有若干個且均勻分布在所述第四滾輪52上,所述第二粉碎齒53與所述第四滾輪52固定連接,從而在所述第四滾輪52與所述第五滾輪57相互配合的作用下對根茬進行徹底的粉碎。
[0022]如圖1所示,所述本發(fā)明玉米根茬粉碎還田機使用時,首先握住第一豎桿23向前推動本發(fā)明,然后使得第二滾輪41旋轉,進而使得鉤部42將土壤中的玉米根茬挖取出來,然后落在第一三角塊13上,然后啟動第三滾輪47,使得第三滾輪47逆時針旋轉,進而在第一粉碎齒48與第一三角塊13的配合下對根茬進行初步的粉碎,然后經(jīng)過初步粉碎的根茬落在第一三角塊13的右側,然后使得第四滾輪52及第五滾輪57旋轉,進而使得第二粉碎齒53及第三粉碎齒58對根茬再次進行粉碎,粉碎后經(jīng)過第一通孔12排放到土壤中。至此,本發(fā)明玉米根茬粉碎還田機使用過程描述完畢。
[0023]以上所述,僅為本發(fā)明的【具體實施方式】,但本發(fā)明的保護范圍并不局限于此,任何熟悉本技術領域的人員在本發(fā)明揭露的技術范圍內,可輕易想到變化或替換,都應涵蓋在本發(fā)明的保護范圍之內。因此,本發(fā)明的保護范圍應以所述權利要求的保護范圍為準。
【主權項】
1.一種玉米根茬粉碎還田機,其特征在于:所述玉米根茬粉碎還田機包括底板、位于所述底板上方的支架裝置、位于所述支架裝置左側的固定裝置、位于所述固定裝置左側的挖掘裝置及位于所述底板上方的粉碎裝置,所述底板上設有位于下表面的第一滾輪、貫穿其上下表面的第一通孔及位于所述底板上方的第一三角塊,所述支架裝置包括第一支架、位于所述第一支架右側的第一橫桿、位于所述第一橫桿右側的第一豎桿、設置于所述第一支架上的第一斜桿、位于所述第一斜桿下方的第二橫桿,所述固定裝置包括第一固定桿、位于所述第一固定桿下方的第一支撐桿、位于所述第一支撐桿左側的第二斜桿、位于所述第二斜桿左側的第二支架,所述挖掘裝置包括第二滾輪、設置于所述第二滾輪上的鉤部、位于所述第二滾輪上方的第二固定桿、位于所述第二固定桿上方的第二支撐桿、位于所述第二支撐桿上方的第三支架、位于所述第二固定桿上方的第四支架、位于所述第二固定桿下方的第三滾輪及設置于所述第三滾輪上的第一粉碎齒,所述粉碎裝置包括第二豎桿、位于所述第二豎桿右側的第二三角塊、位于所述第二三角塊下方的第五支架、位于所述第五支架左側的第三三角塊、設置于所述第五支架上的第四滾輪、設置于所述第四滾輪上的第二粉碎齒、位于所述第四滾輪左側的第五滾輪及設置于所述第五滾輪上的第三粉碎齒。2.根據(jù)權利要求1所述的玉米根茬粉碎還田機,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滾輪設有兩個且分別位于左右兩側,所述第一滾輪呈圓柱體,所述第一滾輪水平放置,所述第一通孔貫穿所述底板的上下表面,所述第一三角塊呈橫截面為三角形的柱體,所述第一三角塊水平放置,所述第一三角塊的下表面一所述底板的上表面固定連接。3.根據(jù)權利要求2所述的玉米根茬粉碎還田機,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支架呈L型,所述第一支架的一端與所述底板的上表面固定連接,所述第一支架的另一端呈水平狀,所述第一橫桿呈長方體,所述第一橫桿水平放置,所述第一橫桿的左端與所述第一支架的右表面固定連接,所述第一橫桿的右端與所述第一豎桿的左表面固定連接,所述第一豎桿呈長方體,所述第一豎桿豎直放置,所述第一斜桿呈傾斜狀,所述第一斜桿的兩端與所述第一支架固定連接,所述第二橫桿呈長方體,所述第二橫桿水平放置,所述第二橫桿的右端與所述第一支架固定連接。4.根據(jù)權利要求3所述的玉米根茬粉碎還田機,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固定桿呈水平狀,所述第一固定桿水平放置,所述第一固定桿的右端與所述第一斜桿的左表面固定連接,所述第二支架呈凹字形,所述第二支架的一端與所述第一支架的下表面固定連接,所述第二支架的另一端呈豎直狀,所述第一固定桿的左端與所述第二支架的右表面固定連接,所述第一支撐桿呈長方體,所述第一支撐桿豎直放置,所述第一支撐桿的下端與所述底板的上表面固定連接,所述第一支撐桿的上端與所述第一固定桿的下表面固定連接,所述第二橫桿的左端與所述第一支撐桿的右表面固定連接,所述第二斜桿呈傾斜狀,所述第二斜桿的右端與所述第一支撐桿的左表面固定連接,所述第二斜桿的左端與所述第二支架的右表面固定連接。5.根據(jù)權利要求4所述的玉米根茬粉碎還田機,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滾輪呈圓柱體,所述第二滾輪水平放置,所述鉤部設有若干個且均勻分布在所述第二滾輪上,所述鉤部呈彎曲狀,所述鉤部與所述第二滾輪固定連接,所述第二固定桿呈傾斜狀,所述第二固定桿的下端設有第一凹槽,所述第二滾輪收容于所述第一凹槽中且與所述第二固定桿軸轉連接。6.根據(jù)權利要求5所述的玉米根茬粉碎還田機,其特征在于:所述第四支架呈V字形,所述第四支架的上端與所述第一支架的下表面固定連接,所述第四支架的下端與所述第二固定桿的上端固定連接,所述第二支架的一端與所述第二固定桿的下表面固定連接,所述第三支架呈L型,所述第三支架的一端與所述第一支架的上表面固定連接,所述第三支架的另一端呈水平狀,所述第二支撐桿呈豎直狀,所述第二支撐桿的下端與所述第二固定桿固定連接,所述第二支撐桿的上端與所述第三支架的下表面固定連接,所述第三滾輪呈圓柱體,所述第三滾輪水平放置,所述第三滾輪位于所述第一三角塊的上方,所述第一粉碎齒設有若干個且均勻分布在所述第三滾輪上,所述第一粉碎齒與所述第三滾輪的表面固定連接。7.根據(jù)權利要求6所述的玉米根茬粉碎還田機,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豎桿呈長方體,所述第二豎桿豎直放置,所述第二豎桿的上端與所述第二支架的下表面固定連接,所述第二豎桿的下端設有第二凹槽,所述第五滾輪呈圓柱體,所述第五滾輪水平放置,所述第五滾輪收容于所述第二凹槽中且與所述第二豎桿軸轉連接。8.根據(jù)權利要求7所述的玉米根茬粉碎還田機,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三粉碎齒設有若干個且均勻分布在所述第五滾輪上,所述第三粉碎齒與所述第五滾輪固定連接,所述第五支架呈L型,所述第五支架的一端與所述底板的上表面固定連接,所述第五支架的另一端呈水平狀且設有第三凹槽,所述第二三角塊的橫截面呈三角形,所述第二三角塊的下表面與所述第五支架的上表面固定連接,所述第二三角塊的右表面與所述第一支撐桿的左表面固定連接。9.根據(jù)權利要求8所述的玉米根茬粉碎還田機,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三三角塊的橫截面呈三角形,所述第三三角塊的下表面與所述底板的上表面固定連接,所述第三三角塊的右表面與所述第五支架固定連接,所述第四滾輪呈圓柱體,所述第四滾輪水平放置,所述第四滾輪收容于所述第三凹槽中且與所述第五支架軸轉連接,所述第二粉碎齒設有若干個且均勻分布在所述第四滾輪上,所述第二粉碎齒與所述第四滾輪固定連接。
【專利摘要】一種玉米根茬粉碎還田機,包括底板、支架裝置、固定裝置、挖掘裝置及粉碎裝置,底板上設有第一滾輪、第一通孔及第一三角塊,支架裝置包括第一支架、第一橫桿、第一豎桿、第一斜桿、第二橫桿,固定裝置包括第一固定桿、第一支撐桿、第二斜桿、第二支架,挖掘裝置包括第二滾輪、鉤部、第二固定桿、第二支撐桿、第三支架、第四支架、第三滾輪及第一粉碎齒,粉碎裝置包括第二豎桿、第二三角塊、第五支架、第三三角塊、第四滾輪、第二粉碎齒、第五滾輪及第三粉碎齒,本發(fā)明能夠將玉米根茬進行挖起并進行徹底的粉碎,粉碎效果好,并且將粉碎后的玉米根茬重新撒在土壤上,提高土壤中礦物質的含量。
【IPC分類】A01D82/00, A01B43/00
【公開號】CN105594376
【申請?zhí)枴緾N201610037854
【發(fā)明人】金思思
【申請人】金思思
【公開日】2016年5月25日
【申請日】2016年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