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種結合百日咳毒素蛋白的人源化1B7抗體,所述人源化1B7抗體包含免疫球蛋白重鏈可變區(qū)和免疫球蛋白輕鏈可變區(qū),其中
所述免疫球蛋白重鏈可變區(qū)包含選自SEQ ID NO:1、SEQ ID NO:2、SEQ ID NO:3、SEQ ID NO:4、SEQ ID NO:5和SEQ ID NO:6的氨基酸序列;以及
所述免疫球蛋白輕鏈可變區(qū)包含選自SEQ ID NO:7、SEQ ID NO:8、SEQ ID NO:9、SEQ ID NO:10、SEQ ID NO:11和SEQ ID NO:12的氨基酸序列。
2.一種結合百日咳毒素蛋白的人源化1B7抗體,所述人源化1B7抗體包含選自以下各項的免疫球蛋白重鏈可變區(qū)和免疫球蛋白輕鏈可變區(qū):
(a)包含SEQ ID NO:2的氨基酸序列的免疫球蛋白重鏈可變區(qū)和包含SEQ ID NO:8的氨基酸序列的免疫球蛋白輕鏈可變區(qū);
(b)包含SEQ ID NO:3的氨基酸序列的免疫球蛋白重鏈可變區(qū)和包含SEQ ID NO:9的氨基酸序列的免疫球蛋白輕鏈可變區(qū);
(c)包含SEQ ID NO:4的氨基酸序列的免疫球蛋白重鏈可變區(qū)和包含SEQ ID NO:10的氨基酸序列的免疫球蛋白輕鏈可變區(qū);
(d)包含SEQ ID NO:5的氨基酸序列的免疫球蛋白重鏈可變區(qū)和包含SEQ ID NO:11的氨基酸序列的免疫球蛋白輕鏈可變區(qū);以及
(e)包含SEQ ID NO:6的氨基酸序列的免疫球蛋白重鏈可變區(qū)和包含SEQ ID NO:12的氨基酸序列的免疫球蛋白輕鏈可變區(qū)。
3.一種結合百日咳毒素蛋白的人源化11E6抗體,所述人源化11E6抗體包含免疫球蛋白重鏈可變區(qū)和免疫球蛋白輕鏈可變區(qū),其中
所述免疫球蛋白重鏈可變區(qū)包含選自SEQ ID NO:13、SEQ ID NO:14、SEQ ID NO:15、SEQ ID NO:16、SEQ ID NO:17和SEQ ID NO:18的氨基酸序列;以及
所述免疫球蛋白輕鏈可變區(qū)包含選自SEQ ID NO:19、SEQ ID NO:20、SEQ ID NO:21、SEQ ID NO:22、SEQ ID NO:23和SEQ ID NO:24的氨基酸序列。
4.一種結合百日咳毒素蛋白的人源化11E6抗體,所述人源化11E6抗體包含選自以下各項的免疫球蛋白重鏈可變區(qū)和免疫球蛋白輕鏈可變區(qū):
(a)包含SEQ ID NO:14的氨基酸序列的免疫球蛋白重鏈可變區(qū)和包含SEQ ID NO:20的氨基酸序列的免疫球蛋白輕鏈可變區(qū);
(b)包含SEQ ID NO:15的氨基酸序列的免疫球蛋白重鏈可變區(qū)和包含SEQ ID NO:21的氨基酸序列的免疫球蛋白輕鏈可變區(qū);
(c)包含SEQ ID NO:16的氨基酸序列的免疫球蛋白重鏈可變區(qū)和包含SEQ ID NO:22的氨基酸序列的免疫球蛋白輕鏈可變區(qū);
(d)包含SEQ ID NO:17的氨基酸序列的免疫球蛋白重鏈可變區(qū)和包含SEQ ID NO:23的氨基酸序列的免疫球蛋白輕鏈可變區(qū);以及
(e)包含SEQ ID NO:18的氨基酸序列的免疫球蛋白重鏈可變區(qū)和包含SEQ ID NO:24的氨基酸序列的免疫球蛋白輕鏈可變區(qū)。
5.如權力要求1或2所述的抗體,其中所述抗體結合所述百日咳毒素蛋白的KD為3nM或更低。
6.如權力要求3或4所述的抗體,其中所述抗體結合所述百日咳毒素蛋白的KD為12nM或更低。
7.一種結合百日咳毒素蛋白的人源化1B7抗體,其中所述抗體結合所述百日咳毒素蛋白的KD為3nM或更低。
8.如權利要求7所述的抗體,其中所述KD是約3nM、或約2nM、或約1nM、或約0.5nM。
9.一種結合百日咳毒素蛋白的人源化11E6抗體,其中所述抗體結合所述百日咳毒素蛋白的KD為12nM或更低。
10.如權利要求9所述的抗體,其中所述KD是約12nM、或約10nM、或約8nM、或約6nM、或4nM、或2nM、或約1nM、或約0.5nM。
11.一種分離的核酸,其包含編碼如權利要求1-10中任一項所述的免疫球蛋白重鏈可變區(qū)的核苷酸序列。
12.一種分離的核酸,其包含編碼如權利要求1-10中任一項所述的免疫球蛋白輕鏈可變區(qū)的核苷酸序列。
13.一種表達載體,其含有如權利要求11所述的核酸。
14.一種表達載體,其含有如權利要求12所述的核酸。
15.如權利要求14所述的表達載體,其還包含如權利要求11所述的核酸。
16.一種宿主細胞,其包含如權利要求13所述的表達載體。
17.一種宿主細胞,其包含如權利要求14所述的表達載體。
18.一種宿主細胞,其包含如權利要求15所述的表達載體。
19.如權利要求17所述的宿主細胞,其還包含如權利要求13所述的表達載體。
20.一種產生包含免疫球蛋白重鏈可變區(qū)或免疫球蛋白輕鏈可變區(qū)的多肽的方法,所述方法包括:
(a)將如權利要求16或17所述的宿主細胞在使得所述宿主細胞表達包含所述免疫球蛋白重鏈可變區(qū)或所述免疫球蛋白輕鏈可變區(qū)的所述多肽的條件下生長;以及
(b)純化包含所述免疫球蛋白重鏈可變區(qū)或所述免疫球蛋白輕鏈可變區(qū)的所述多肽。
21.一種產生結合百日咳毒素蛋白的抗體的方法,所述方法包括:
(a)將如權利要求18或19所述的宿主細胞在使得所述宿主細胞表達包含所述免疫球蛋白重鏈可變區(qū)和/或所述免疫球蛋白輕鏈可變區(qū)的條件下生長,從而產生所述抗體;以及
(b)純化所述抗體。
22.一種藥物組合物,其包含如權利要求1-10中任一項所述的一種或多種抗體和藥學上可接受的賦形劑。
23.如權利要求22所述的藥物組合物,其包含如權利要求1、2、5、7或8中任一項所述的人源化1B7抗體和如權利要求3、4、6、9或10中任一項所述的人源化11E6抗體。
24.如權利要求23所述的藥物組合物,其中所述組合物被配制為膠體分散系統(tǒng)、大分子復合物、納米膠囊、微球、珠粒、水包油型乳液、膠束、混合膠束或脂質體。
25.如權利要求22-24中任一項所述的藥物組合物,其中所述組合物被配制用于口服、鼻內、肺部、皮內、經皮、皮下、肌內、腹膜內或靜脈內遞送。
26.一種治療感染百日咳博德特氏桿菌的患者的方法,所述方法包括向所述患者施用如權利要求1-10中任一項所述的抗體或如權利要求22-25中任一項所述的藥物組合物。
27.一種治療感染百日咳博德特氏桿菌的患者的方法,所述方法包括向所述患者共同施用有效量的如權利要求1、2、5、7或8中任一項所述的人源化1B7抗體和有效量的如權利要求3、4、6、9或10中任一項所述的人源化11E6抗體。
28.如權利要求27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人源化1B7抗體和所述人源化11E6抗體被同時施用至所述患者。
29.如權利要求27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人源化1B7抗體在將所述人源化11E6抗體施用至所述患者之前施用至所述患者。
30.如權利要求27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人源化1B7抗體在將所述人源化11E6抗體施用至所述患者之后施用至所述患者。
31.如權利要求27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人源化1B7抗體和所述人源化11E6抗體的共同施用產生協(xié)同作用。
32.一種治療感染百日咳博德特氏桿菌的患者的方法,所述方法包括向所述患者共同施用如權利要求1-10中任一項所述的至少一種抗體或如權利要求22-25中任一項所述的藥物組合物以及抗微生物劑。
33.如權利要求33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抗微生物劑選自阿奇霉素、克拉霉素、紅霉素、三甲氧芐二氨嘧啶-磺胺甲噁唑、羅紅霉素、酮內脂、氨芐西林、阿莫西林、四環(huán)素、氯霉素、氟喹諾酮以及頭孢菌素。
34.如權利要求26-33中任一項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患者是人。
35.如權利要求34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人是嬰兒。
36.一種預防先前暴露于百日咳博德特氏桿菌的受試者的百日咳博德特氏桿菌感染的方法,所述方法包括向所述受試者施用有效量的如權利要求1-10中任一項所述的抗體或有效量的如權利要求22-25中任一項所述的藥物組合物。
37.如權利要求26-36中任一項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方法包括降低白血細胞計數(shù)。
38.如權利要求26-37中任一項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方法包括降低咳嗽的持續(xù)時間和/或頻率。
39.如權利要求26-38中任一項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方法包括降低鼻咽和/或肺中的百日咳博德特氏桿菌水平。
40.如權利要求26-39中任一項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百日咳毒素蛋白被中和。
41.如權利要求40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百日咳毒素蛋白被阻止結合其細胞受體。
42.如權利要求40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百日咳毒素蛋白被阻止到達細胞胞質。
43.一種治療感染副百日咳博德特氏桿菌的患者的方法,所述方法包括向所述患者施用有效量的如權利要求1-10中任一項所述的抗體或有效量的如權利要求22-25中任一項所述的藥物組合物。
44.一種治療感染副百日咳博德特氏桿菌的患者的方法,所述方法包括向所述患者共同施用有效量的如權利要求1、2、5、7或8中任一項所述的人源化1B7抗體和有效量的如權利要求3、4、6、9或10中任一項所述的人源化11E6抗體。
45.一種預防先前暴露于百日咳博德特氏桿菌的受試者的副百日咳博德特氏桿菌感染的方法,所述方法包括向所述受試者施用有效量的如權利要求1-10中任一項所述的抗體或如權利要求22-25中任一項所述的藥物組合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