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種電動車的安裝支架總成,所述電動車包括兩個前縱梁(10),其特征在于,所述安裝支架總成(20)包括:
支撐組件(21),所述支撐組件(21)連接在兩個所述前縱梁(10)之間,所述支撐組件(21)用于安裝控制組件和/或動力組件。
2.根據(jù)權(quán)利要求1所述的安裝支架總成,其特征在于,所述電動車的安裝支架總成還包括:
安裝支架,設置在所述支撐組件(21)上,所述安裝支架用于安裝控制組件和/或動力組件。
3.根據(jù)權(quán)利要求2所述的安裝支架總成,其特征在于,所述安裝支架包括:
控制單元支架(22),用于安裝所述控制組件,所述控制單元支架(22)設置在所述支撐組件(21)上;
動力單元支架(23),用于安裝所述動力組件,所述動力單元支架(23)設置在所述支撐組件(21)上。
4.根據(jù)權(quán)利要求3所述的安裝支架總成,其特征在于,
所述控制單元支架(22)設置在所述支撐組件(21)的上側(cè),所述控制組件通過所述控制單元支架(22)安裝在所述支撐組件(21)的上側(cè);
所述動力單元支架(23)設置在所述支撐組件(21)的下側(cè),所述動力組件通過所述動力單元支架(23)安裝在所述支撐組件(21)的下側(cè)。
5.根據(jù)權(quán)利要求3所述的安裝支架總成,其特征在于,所述控制單元支架(22)包括第一控制支架(221)和第二控制支架(222),所述第一控制支架(221)和所述第二控制支架(222)間隔設置在所述支撐組件(21)上。
6.根據(jù)權(quán)利要求5所述的安裝支架總成,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控制支架(221)包括相對設置的兩個連接立板及連接在兩個所述連接立板之間的多個第一連接梁,兩個所述連接立板與多個所述第一連接梁之間形成容納空間,所述控制組件設置在所述容納空間內(nèi)。
7.根據(jù)權(quán)利要求5所述的安裝支架總成,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控制支架(222)包括間隔設置的兩個連接橫板及連接在兩個所述連接橫板之間的第二連接梁,所述第二連接梁呈凹形。
8.根據(jù)權(quán)利要求1所述的安裝支架總成,其特征在于,所述支撐組件(21)具有上下設置的多個安裝空間。
9.根據(jù)權(quán)利要求1所述的安裝支架總成,其特征在于,所述支撐組件(21)包括:
第一橫梁(211);
第二橫梁(212),與所述第一橫梁(211)平行設置;
第三連接梁(213),連接在所述第一橫梁(211)的下表面和所述第二橫梁(212)的下表面之間。
10.一種電動車,包括前縱梁(10),其特征在于,所述電動車還包括設置在所述前縱梁(10)上的安裝支架總成(20),所述安裝支架總成(20)為權(quán)利要求1至9中任一項所述的安裝支架總成(20)。
11.根據(jù)權(quán)利要求10所述的電動車,其特征在于,所述安裝支架總成(20)與所述前縱梁(10)的前端之間具有預定距離。
12.根據(jù)權(quán)利要求10所述的電動車,其特征在于,所述電動車還包括橫梁安裝支架(30),所述支撐組件(21)通過所述橫梁安裝支架(30)與兩個所述前縱梁(10)相連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