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種光動力飛行器,包括飛行器本體、固定在所述飛行器本體內(nèi)的控制系統(tǒng)和電源模塊,所述飛行器本體的頂部中心位置固定有第一電機,所述第一電機的輸出軸上固定有第一螺旋槳,所述飛行器本體的左右兩側外壁分別固定有一橫板,所述橫板的頂部固定有第二電機,所述第二電機的輸出軸上固定有第二螺旋槳,所述控制系統(tǒng)分別與所述第一電機、第二電機、電源模塊電性連接,其特征在于:所述飛行器本體的頂部位于所述第一電機的兩側分別固定有一支架,所述支架的頂部固定有與所述電源模塊電性連接的太陽能電板;所述飛行器本體的底部固定有兩個沿豎直方向固定且具有彈性的支撐裝置,所述支撐裝置的頂部分別固定有一板體,兩塊所述板體之間固定有散熱風扇,所述飛行器本體內(nèi)固定有與所述控制系統(tǒng)電性連接的繼電器和溫度傳感器,所述繼電器與所述散熱風扇電性連接。
2.根據(jù)權利要求1所述的光動力飛行器,其特征在于:所述飛行器本體的底部各個角處分別固定有一支撐腳。
3.根據(jù)權利要求1所述的光動力飛行器,其特征在于:所述支撐裝置包括固定在所述飛行器本體底部的底板、固定在所述底板上的支撐筒、固定在所述支撐筒頂部的頂板、頂端與所述板體連接的立柱,所述支撐筒內(nèi)可滑動設置有一驅動塊,所述立柱的底端穿過所述頂板并與所述驅動塊連接,所述頂板的頂部固定有多根穿過所述驅動塊并與所述驅動塊滑動連接的桿體,所述桿體的底端與所述底板連接,所述桿體上位于所述頂板和驅動塊之間套設有上彈簧,所述桿體上位于所述驅動塊和底板之間套設有下彈簧。
4.根據(jù)權利要求3所述的光動力飛行器,其特征在于:所述桿體的數(shù)量為兩根。
5.根據(jù)權利要求1所述的光動力飛行器,其特征在于:所述太陽能電板以第一電機為中心左右對稱設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