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種四角切圓式燃燒器,包括爐膛,爐膛的四個角部位置設有4組燃燒器,每組燃燒器包括燃盡風、燃油噴嘴、二次風噴嘴、煤粉噴嘴,其特征在于,每個煤粉噴嘴及二次風噴嘴都分別連接擺動裝置,所述擺動裝置包括主軸、軸套、連桿、曲柄、凸輪軸,凸輪軸包括轉軸及凸輪,曲柄固定在凸輪軸的凸輪上,連桿一端與主軸端部鉸接,連桿另一端與曲柄的一端鉸接,曲柄的另一端安裝在轉軸上,所述凸輪末端兩側還設有兩個限位塊。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四角切圓式燃燒器,其特征在于,所述每組燃燒器的煤粉噴嘴數量為5個,沿豎直方向設置。
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四角切圓式燃燒器,其特征在于,所述連桿的長度是曲柄長度的5倍。
4.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四角切圓式燃燒器,其特征在于,所述軸套固定安裝在墻板上。
5.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四角切圓式燃燒器,其特征在于,所述軸套由銅制成。
6.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四角切圓式燃燒器,其特征在于,所述軸套內表面設有圓形凹槽,圓形凹槽內填充固體潤滑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