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種用于容納飲料濃縮物的筒(100),所述筒被設置為在飲料分配器中使用,所述飲料分配器用于由飲料濃縮物和基液分配后混合式飲料,所述筒包括:
2.根據(jù)權利要求1所述的筒,其中,所述內部體積填充有飲料濃縮物,所述飲料濃縮物基于發(fā)酵飲料。
3.根據(jù)權利要求2所述的筒,其中,所述飲料濃縮物包括其中混合、沉淀、懸浮或分散有顆粒的液體,如水,所述顆粒包含一種或多種蛋白質,糖,有機化合物如多酚、啤酒花酸和/或草酸鹽。
4.根據(jù)前述權利要求中任一項所述的筒,其中,所述飲料濃縮物基于啤酒。
5.根據(jù)前述權利要求中任一項所述的筒,其中,所述過濾器被設計為用于過濾粒徑大于0.2μm懸浮顆粒,特別是粒徑在0.2-100μm之間的懸浮顆粒。
6.根據(jù)前述權利要求中任一項所述的筒,還包括密封件,其中所述過濾器位于所述密封件與所述筒的內部體積之間,特別是其中所述密封件位于距所述過濾器一定距離處。
7.根據(jù)權利要求2-6中任一項所述的筒,還包括臨時分離器(120),所述分離器防止所述過濾器與所述內部體積內的飲料濃縮物之間的接觸。
8.根據(jù)前述權利要求中任一項所述的筒,還包括遠離所述內部體積突出的噴嘴(112)。
9.根據(jù)前述權利要求中任一項所述的筒,其中,筒殼體是可膨脹的殼體,所述殼體被設置為進一步填充有基液,使得能夠由所述飲料濃縮物和所述基液在所述內部體積內形成后混合式飲料。
10.一種用于由飲料濃縮物和基液分配后混合式飲料的飲料分配器組件(200),所述組件包括飲料分配器(202)和根據(jù)前述權利要求中任一項所述的筒(100),其中,所述飲料分配器包括:
11.根據(jù)權利要求10所述的飲料分配器,其中,所述筒包括位于距所述過濾器一定距離處的密封件,并且所述飲料分配器還包括刺穿構件(129),所述刺穿構件被設置為刺穿所述筒的密封件而不刺穿所述過濾器。
12.一種由飲料濃縮物和基液分配后混合式飲料的方法,包括以下步驟:
13.根據(jù)權利要求12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過濾器包含于所述筒。
14.根據(jù)權利要求12或13所述的方法,其中,在形成所述后混合式飲料之前,所述飲料濃縮物穿過所述過濾器,或者,其中,在被混合到所述后混合式飲料中之后,所述飲料濃縮物穿過所述過濾器。
15.根據(jù)權利要求12-14中任一項所述的方法,還包括在分配所述后混合式飲料之后,丟棄所述過濾器中捕獲有顆粒的筒。